2009年8月22日 星期六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軍士教導團】




汪主席在軍政部長鮑文樾陪同下檢閱陸軍軍士教導團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】之【廣東省政府】


汪主席出席廣東省政府成立週年紀念閱兵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協同作戰】II






汪主席親與日軍研究協同作戰方案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軍官訓練團】II






1943年2月,汪主席於南京檢閱中央陸軍軍官訓練團及警衛第2師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陸軍軍官學校】


中央陸軍軍官學校軍官宣誓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軍官訓練團】




汪主席出席南京中央軍官訓練團開學典禮。

【日華親善】




參加『清鄉作戰』的日軍及南京政府軍互相分享香煙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訓練】

訓練使用日軍的3式重機槍

訓練使用日軍的3式重機槍

訓練使用國造迫擊炮

南京國民政府軍的武器來原複雜,有元國軍使用的各種、有配發日軍的舊式武器、有投城部隊本身帶來的武器等等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協同作戰】

南京國民政府軍與日軍在89式中戰車掩護下推進

1941年日軍用船協助運載南京國民政府軍作清鄉作戰

1942年日軍與南京國民政府軍之混合作戰部隊
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首都警備隊】

1943軍【首都警備隊】高呼『萬歲』興祝政府對英美宣戰

1942年汪精衛主席檢閱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

【南京國民政府軍】之【首都警備隊】屬於南京國民政府的情銳部隊,個人裝備是國軍加日軍裝傋混合使用,例如配有國軍的德式M35鋼盔、日軍軍靴、中正24式步鎗 + 日軍38式或99式子彈盒等。
制服也較其他部隊優良,例如冬季穿絨料軍服。

2009年8月13日 星期四

94式輕戰車

南京政府軍被配置小量日本『94式輕戰車』,用以加強裝甲力量。
照片中可見戰車兵配發德式M35鋼盔,身穿標準國軍制服。
戰車車身側面可見『國徽』。

2009年8月10日 星期一

南京國民政府軍服及裝備

下士官,毛瑟盒子砲裝備


一般步槍兵裝備

防毒面具筒

一般步槍兵下士

南京國民政府於1940年12月公佈《陸軍服制條例》,其中說明下士官/兵制服如下:

【軍帽】:型式與將校用帽相同,夏用布質,冬用絨料(絨料缺乏時用布製代之)。嚴寒時用棉帽or皮帽。另配發鋼盔。
【上衣】:夏用布質,冬用絨質(絨料缺乏時用布製夾棉衣代之)。型式與將校用之上衣相同。領章顯表各兵科色及等級。左胸袋之上佩帶胸章載上部隊、軍階、姓名及年度。左袖上臂外側佩帶以獨立旅or獨立團單位番號之臂章。
【腰帶】:茶色牛皮製(寬5cm),銅質扣(寬5.6cm、高6cm)。
【軍褲】:長褲、短褲及馬褲,質地與上衣同。
【綁腿】:布或絨製。
【雨衣】:草黄色防水布製,兼作帳幕用。
【軍靴】:牛皮製(外皮向內)之原色短靴,靴底有釘,靴銀有鐵碼。
【布鞋】:靴底用雜布。
【馬靴】:牛皮製(外皮向內)之原皮色長靴,靴筒比將校用略短。

以上為『正規』,實則從沒有,也無法全面推行。


實際上大部份歸順的部隊服制原用部隊本身所有物。


【傀儡政權】之【滿 洲國】


滿 洲國(後稱“大滿洲帝國”),是1932年3月由日本在當時中華民國東北(元清國滿州人居住地)上扶植建立的政權,首都定於新京(現名:長春),領土包括今天的中共的遼寧、吉 林和黑龍江三省全境,以及內蒙古東部、河北省北部,以清朝遜帝愛新覺羅·溥儀為國家元首(稱號為執政,後稱皇帝,年號為“康德”)。 1945年8月,蘇俄共軍出兵入侵滿洲國,關東軍和滿洲國軍覆滅,日本戰敗。滿洲國政府也同時滅亡。

滿洲國標榜以“王道樂土,五族協和”為建國方針,實際上其軍事、政治與經濟均被日本控制,由日本實行實質上的殖民統治。日本將大批武裝移民以“滿蒙開拓團”的名義遷入,侵占本地農民的土地,並將無地農民和關內輸入的農民作為礦工,大量掠奪開採礦石和木材運送到日本。

1941年以前,僅有軸心國日本、德國、意大利和薩爾瓦多四國與滿洲國建交;維希法國、蘇俄等十九國政府在1941年後與該國建交。

2009年8月9日 星期日

【傀儡政權】之【冀東防共自治政府】


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庁舎

殷汝耕


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是日本在中國河北省成立的傀儡政權之一,1935年11月25日由殷汝耕等人所成立,最早為冀東防共自治委員會。以通州為政府所在地。統治面積約8200平方公里,統轄約六百萬人口。

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政府管轄灤河以東的臨榆、撫寧、昌黎、盧龍、遷安、灤縣、樂亭、申潤、遵化、玉田、寧河、薊河、寶坻、平谷、三河等二十二縣,殷 汝耕為冀東防共自治政府政務長官,池宗墨任政府祕書長,下設民政、財政、外交等五廳。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的主要訴求為「華北自治」、「防共緩衝自治」。

冀東防共自治政府向中國其他地區大量輸入砂糖、石油、雜貨與鴉片,對於天津海關的收入與中華民國的貿易造成極大衝擊;而且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統治的區域也不斷推行日語教育。

1937年7月29日發生的『通州事件』大大損害了冀東防共自治政府的威信。之後政府遷移至唐山,1938年2月1日被併入王克敏的中華民國臨時政府。

【傀儡政權】之【中華民國臨時政府】


1937年12月14日,日本扶植王克敏、王揖唐等在北平成立政權。

抗日戰爭爆發後,日本為進一步控制華北,即著手在華北策劃建立政權。 1937年7月底,在北平成立了以元北洋軍閥江朝宗為主席的“北平地方治安維持會”。 8月初,又在天津成立了以直系軍閥兼政客高淩蔚為首的“天津地方治安維持會”。 10月,日本政府派喜多誠一為北平特務機關長,扶植籌建統一的華北政權,以王克敏、董康、湯爾和、朱深、王揖唐、齊燮元等為“政府籌備處”成員。 12月14日,華北組織和“冀東防共自治政府”合併,在北平成立“中華民國臨時政府”,管轄山西、河北、河南、山東4省及北平、天津兩市。這個政權標榜“三權分立”,責任內閣設行政、議政、司法3個委員會,分掌行政、立法、司法權。以王克敏為行政委員會委員長,湯爾和為議政委員長,董康為司法委員 長,以王克敏、王捐唐、江朝宗、齊燮元、朱深等為臨時政府委員。政府下設6部:行政部總長王克敏,治安部總長齊燮元,教育部總長湯爾和,賑濟部總長王揖 唐,實業部總長王蔭泰,司法部總長朱深。政府採用北洋軍閥政府時期的紅黃藍白黑五色旗為“國旗”。同時發表《政府成立宣言》,聲稱要“絕對排除共產主 義,發揚東亞道義”。 “臨時政府”成立後,日本政府與之簽訂《政治技術指導協定》,用日本的行政、法制、軍事的技術由側面來指導華北的政治。 1938年4月,日本政府派行政、法制和軍事高級顧問3名常駐“臨時政府”,並派輔佐官15人分駐各部。 “臨時政府”的一些重大施政措施及人事調動,完全受日本控制。 5月,王克敏去東京,與日本商定以“分治合作”的辦法,成立一中介機構,作為統一政權成立前的過渡。 9月22日,“中華民國政府聯合委員會”在北平成立。 “臨時政府”派王克敏、王揖唐、朱深為委員,“維新政府”派梁鴻志、溫宗堯、陳群為委員,以王克敏為主席。 1940年3月30日,汪精衛的“中華民國國民政府”在南京成立後,北平“臨時政府”改稱“華北政務委員會”,名義上隸屬南京汪政權,實際上仍保持 相對的獨立性。

【傀儡政權】之【中華民國維新政府】



中華民國維新政府,為日本於中日戰爭期間成立的傀儡政權,由梁鴻誌等人於1938年3月28日成立於南京(為汪精衛南京政府之前身)。其主要支持力量為日軍的華中方面軍。管轄蘇、浙、皖三省的日占區和寧、滬兩個特別市。

中華民國維新政府以梁鴻志為行政院長兼交通部長,溫宗堯為法制院長,陳群為內政部長,陳籙為外交部長,陳錦濤為財政部長,王子惠為實業部長,陳則 民為教育部長,任援道為綏靖部長,胡礽泰為司法部長。以上的閣僚多為過去北洋政府中的要人與官僚,社會號召力並不大。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存在的意義除了以華 製華與分割中國之外,最大的問題是在於日軍華北方面軍與華中方面軍的利益衝突。

中華民國維新政府後來於1940年3月和中華民國臨時政府併入汪精衛的南京國民政府。


2009年8月8日 星期六

南京國民政府軍帽

南京國民政府陸軍下士官/兵用軍帽,與重慶政府陸軍用軍帽(除帽徽外)相同。
布料、型奘及顏色有很多不同變種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王揖唐】

曾任『華北政務委員會』委員長。抗戰爆發後與日本接洽。臨時政權在北平成立,王揖唐作為“創始人”之一,任行政委 員會常務委員兼賑濟部總長。 1938年9月,『華北臨時政權』和『南京維新政權』在北平成立“聯合委員會”,王揖唐任委員。王揖唐還利用汪精衛的勢力和影響,當上了華北政務委員會委員 長兼內務總署督辦,成了華北漢奸的頭號人物。 1948年9月10日,王揖唐以漢奸罪在北平姚家井第一監獄被處以死刑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梁 鴻志】

曾任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”行政院長。抗日戰爭爆發後,梁鴻志在日本策劃下,在上海組織維持會。 1938年,梁鴻志在日本的直接操縱下,在南京成立所謂“中華民國維新政府”,管轄蘇、浙、皖三省和寧、滬兩個特別市,梁鴻誌任“維新政府” 行政院院長兼交通部長。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,梁任監 察院院長,1944年11月,改任立法院院長。日本投降後,1945年10月2日在蘇州被逮,隨即押至上海。 1946年6月21日,法庭以叛國罪判處梁鴻志死刑。 11月9日在上海提籃橋監獄被執行槍決。

清鄉 III


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李士群】


南京國民政府的特務頭子,曾任“剿共救國特工總部”負責人、江蘇省省長,在政權爭鬥中落敗,1942年被日本憲兵下毒害死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任援道】



早年畢業於河北保定軍官學校,參加過辛亥革命。 1939年6月19日,任援道參加汪精衛、梁鴻志的上海會談,會後發表聲明,支持汪精衛組建南京政府。 8月25日,汪精衛在上海秘密召開國民黨第六次代表大會,有240人參加,組織起國民黨中央黨部。任援道被指定為國民黨“中央委員”。後隨日本顧問 原田永吉到青島,參加“汪(精衛)、梁(鴻志)、王(揖唐)青島會談”,結束後組成南京國民政府籌備委員會,任援道出任委員,並擔任“警衛組長”。 1940年1月29日,『維新政府』宣布解散,不久,汪精衛政府在南京粉墨登場,任援道從『維新政府』要員一變成為南京政府中的要員。 3月31日,任援道被任命為蘇浙皖三省綏靖軍總司令。 4月4日,蘇浙皖綏靖軍總司令部在南京成立。不久,任援道組建綏靖軍軍官學校,自任校長,培植親信。任援道在南京政權中先後任職有13項之多,幾乎兼全 了南京政權各重要委員會的委員,如南京國民黨中委、南京中央政治委員、南京最高國防會議委員等,主要實職有:第一方面軍總司令,軍事參議院副院長、代 院長,海軍部部長,江蘇省省長,蘇州綏靖主任公署主任,江蘇省保安司令,上海市市長。戰爭後期,他看到國際國內形勢有所變化,便暗中與第三戰區 司令長官顧祝同聯繫。抗戰勝利前夕,他率軍歸順重慶政府。日本投降後,任援道以200根金條賄賂有關方面,舉家逃到香港。1949年又遠飛加拿大定居。 1980年死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褚民誼】

浙江省吳興縣人,曾赴日本留學,在法國獲得醫學博士。在此期間,他結識了汪精衛、陳璧君,並由汪陳做媒,同陳璧君母親的養女陳舜貞結婚,成了汪精衛的連 襟。戰爭爆發後,汪精衛一到上海,就立即召見褚民誼,讓他談對“和平”運動的看法。他參加了汪精衛的“和平”運動,積極與日本結盟。 1939年8月底,在汪精衛召開的南京國民黨“六大”上,褚民誼任大會主席團副主席,被推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。隨後,在偽國民黨六屆一中全會上,褚民 誼任秘書長,成為南京國民黨的“總管家”。日本投降後,褚民誼與陳璧君 等先被軟禁在廣州,後又被押送至南京寧海路25號看守所。 1946年被關入江蘇高等法院第三監獄。同年3月21日,南京高等法院審判褚民誼,以漢奸罪判處其死刑。同年8月23日,褚民誼在蘇州獅子口監獄被執行槍 決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梅思平】

戰爭爆發後,梅思平曾上廬山參加蔣介石、汪精衛等人召開的談話會。回到南京便參加了以汪精衛、 週佛海等為中心的“低調俱樂部”,多次想辦法託人向蔣介石“進言和平”。 1938年11月,梅思平與高宗武等一道潛入上海,與日本代表進行秘密會談,經過幾天討價還價,達成了所謂《日華協議記錄及諒解事項》草案。主要內容有: 汪精衛一夥表示參加“建設東亞新秩序”,同意締結日華防共協定。 1938年12月18日,汪精衛一夥人逃出重慶去河內。之後,梅思平因其“先鋒”作用,被視為與汪精衛等人一樣的“首義分子”,成為南京國民政府“最高委員會”成 員。 1939年,梅思平任南京國民政府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、常務委員、組織部長等職,其地位僅次於週佛海,而且是周佛海的“實力派”的重要干 將。 1940年11月,梅思平參與了同日本政府簽訂《中日基本關係條約》。終戰後,梅思平在南京被捕,關押在南京寧海路25號臨時 看守所內,後被送進老虎橋監獄。 1946年5月,南京高等法院第一庭公開審判梅思平。梅思平在法庭上拒不認罪。 5月9日,高等法院下達判決書:梅思平通謀敵國,圖謀反抗本國,處死刑。奪公權終身,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。他是『南京國民政權』中在南京受審的第 一個人。 9月14日,梅思平在南京被執行槍決。

清鄉 II

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陳璧君】


陳璧君原本是南洋華僑富商之女,後巧遇汪精衛,在鐵窗內結成“患難姻緣”。汪精衛在南京建立政權後,她夫唱婦隨,成為南京國民政府的“第一夫人”。

陳璧君愛出風頭。汪精衛的“政事”,沒有她的出面乾預,常常辦不成。汪精衛白天在會上決定的事情,圈內人都知道這不能作數。晚上回到家中,汪夫人一反對,第二天開會再議,汪保准把昨天的決議推翻。而且陳璧君生性潑辣,人稱“雷山老母”。

日本投降後,陳璧君被國民政府誘捕入獄。在法庭上,她把自己的叛變說成是曲線救國,並在庭審中大罵蔣介石。雖然她在法庭上痛罵蔣介石贏得了一部分人的喝彩,但卻不能因此減輕她自己叛國投敵的罪行,後來還是被判處終身監禁。陳璧君於 1959年6月17日病死在獄中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周佛海】


南京國民政府成立後,周佛海任財政部部長兼行政院副院長,是該政權的第三號人物。 1944年3月,汪精衛去日本治病期間,周佛海代行偽行政院長一職。 8月初,汪病情惡化,周佛海應日本政府之召抵達名古屋探視汪,並與陳璧君商談人事調整問題。後又抵東京,分別與日本首相、海相、陸相、軍令部長、參謀總長 等人密謀,討論對重慶國民政府的誘降以及汪死後的人事安排等問題。汪精衛病死後,周佛海出任南京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副委員長。

終戰前夕,周佛海暗中與國民黨聯絡。終戰後,周佛海曾一度被蔣介石任命為軍事委員會京滬杭行動總 指揮,後改任“總司令”,負責維護京滬一帶的治安和秩序,等待重慶國民黨軍隊的到來。他感恩不盡地向蔣介石表示:“與其死在共產黨之手,寧願死於主席跟 前。”

當國民黨大批人馬到達上海後,周佛海就失去了利用價值,成了蔣懲辦漢奸的對象。 1945年9月30日,國民政府下令逮捕週佛海,不久,將周佛海押送重慶,1946年9月又押到南京。 10月21日,南京高等法院第一法庭對周佛海進行公審。 11月7日,法庭以“通謀敵國、圖謀反抗本國”罪行,判處周佛海死刑。週佛海被送往南京老虎橋監獄。 1947年3月,蔣介石發布特赦令,以“響應反正”、“戴罪圖功”、“以觀後效”為由,將周佛海“減為無期徒刑”,免其一死。在監獄中,周受到了特別的優 待,但是,他最終也沒能活著走出監獄。 1948年2月28日,周佛海因心臟病發作死在監獄中。
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陳公博】


陳公博是南京國民政府的第二號人物。 1943年,陳公博被任命為訪日“特使”。陳公博一到日本東京,就表示:“深願竭其人力物力貢獻於大東亞戰爭,但求能與貴國攜手邁進,並 肩作戰,無論任何犧牲所不能辭。”日本天皇獎給陳公博等人各一枚“一級旭日大勳章”。為此,陳公博離開東京時稱:此次“奉令訪日,承天皇陛下寵遇”暨內閣 總理大臣等人的“隆重款待”,感到“無限光榮”。

汪精衛病死後,1944年12月,陳公博代理南京國民政府“主席”、軍事委員會委員長、行政院院長等重要職務,集大權於一身,不過陳當了還不到一年,就隨著終戰而倒台。

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後, 1945年8月25日,陳公博夫婦等人乘機秘密離開南京飛抵日本,10月3日被中華民國政府引渡回南京,關押在老虎橋監獄。 1946年2月,陳公博與陳璧君、褚民誼等三人被押往蘇州獅子橋監獄關押。隨後,江蘇高等法院在蘇州道前街第一法庭對陳公博進行公開審判。法官認為對陳公 博應“從重處斷,以為叛國者戒”,並在判決書中指出:“陳公博通敵謀國,圖謀反抗本國,處死刑。”6月4日,江蘇高等法院奉命將陳公博在江蘇第三監獄執行 死刑。陳公博的家屬將其屍體運到上海,連墓碑也不敢立,悄悄地將其埋在一處不為他人知曉的公墓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