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
汪主席在軍政部長鮑文樾陪同下檢閱陸軍軍士教導團。
Introduction of Chinese Puppet Governments & Armies (傀儡政權簡介)





浙江省吳興縣人,曾赴日本留學,在法國獲得醫學博士。在此期間,他結識了汪精衛、陳璧君,並由汪陳做媒,同陳璧君母親的養女陳舜貞結婚,成了汪精衛的連 襟。戰爭爆發後,汪精衛一到上海,就立即召見褚民誼,讓他談對“和平”運動的看法。他參加了汪精衛的“和平”運動,積極與日本結盟。 1939年8月底,在汪精衛召開的南京國民黨“六大”上,褚民誼任大會主席團副主席,被推為中央監察委員會常務委員。隨後,在偽國民黨六屆一中全會上,褚民 誼任秘書長,成為南京國民黨的“總管家”。日本投降後,褚民誼與陳璧君 等先被軟禁在廣州,後又被押送至南京寧海路25號看守所。 1946年被關入江蘇高等法院第三監獄。同年3月21日,南京高等法院審判褚民誼,以漢奸罪判處其死刑。同年8月23日,褚民誼在蘇州獅子口監獄被執行槍 決。
戰爭爆發後,梅思平曾上廬山參加蔣介石、汪精衛等人召開的談話會。回到南京便參加了以汪精衛、 週佛海等為中心的“低調俱樂部”,多次想辦法託人向蔣介石“進言和平”。 1938年11月,梅思平與高宗武等一道潛入上海,與日本代表進行秘密會談,經過幾天討價還價,達成了所謂《日華協議記錄及諒解事項》草案。主要內容有: 汪精衛一夥表示參加“建設東亞新秩序”,同意締結日華防共協定。 1938年12月18日,汪精衛一夥人逃出重慶去河內。之後,梅思平因其“先鋒”作用,被視為與汪精衛等人一樣的“首義分子”,成為南京國民政府“最高委員會”成 員。 1939年,梅思平任南京國民政府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、常務委員、組織部長等職,其地位僅次於週佛海,而且是周佛海的“實力派”的重要干 將。 1940年11月,梅思平參與了同日本政府簽訂《中日基本關係條約》。終戰後,梅思平在南京被捕,關押在南京寧海路25號臨時 看守所內,後被送進老虎橋監獄。 1946年5月,南京高等法院第一庭公開審判梅思平。梅思平在法庭上拒不認罪。 5月9日,高等法院下達判決書:梅思平通謀敵國,圖謀反抗本國,處死刑。奪公權終身,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。他是『南京國民政權』中在南京受審的第 一個人。 9月14日,梅思平在南京被執行槍決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