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8日 星期六
【南京國民政府人物】之【梅思平】
戰爭爆發後,梅思平曾上廬山參加蔣介石、汪精衛等人召開的談話會。回到南京便參加了以汪精衛、 週佛海等為中心的“低調俱樂部”,多次想辦法託人向蔣介石“進言和平”。 1938年11月,梅思平與高宗武等一道潛入上海,與日本代表進行秘密會談,經過幾天討價還價,達成了所謂《日華協議記錄及諒解事項》草案。主要內容有: 汪精衛一夥表示參加“建設東亞新秩序”,同意締結日華防共協定。 1938年12月18日,汪精衛一夥人逃出重慶去河內。之後,梅思平因其“先鋒”作用,被視為與汪精衛等人一樣的“首義分子”,成為南京國民政府“最高委員會”成 員。 1939年,梅思平任南京國民政府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、常務委員、組織部長等職,其地位僅次於週佛海,而且是周佛海的“實力派”的重要干 將。 1940年11月,梅思平參與了同日本政府簽訂《中日基本關係條約》。終戰後,梅思平在南京被捕,關押在南京寧海路25號臨時 看守所內,後被送進老虎橋監獄。 1946年5月,南京高等法院第一庭公開審判梅思平。梅思平在法庭上拒不認罪。 5月9日,高等法院下達判決書:梅思平通謀敵國,圖謀反抗本國,處死刑。奪公權終身,全部財產除酌留家屬必需生活費外沒收。他是『南京國民政權』中在南京受審的第 一個人。 9月14日,梅思平在南京被執行槍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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