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8月6日 星期四

中華民國南京國民政府


1940年3月30日在南京成立。汪精衛任代理國民政府主席兼行政院院長,陳公博任立法院院長,溫宗堯任司法院長,梁鴻誌任監察院院長,王揖唐任考試院院 長,汪精衛兼任軍事委員會委員長。行政院內設內政、外交、財政、軍政、海軍、教育、工商、司法行政、農礦、鐵道、警政、交通、社會、宣傳等14部和賑務、 邊疆、僑務、水利、華北政務等5個委員會。控制中國華北、華南、華中數省。先後與日本簽訂《中日基本關係條約》《中日共同宣言》《日本國與中華民國 同盟條約》《中日滿共同宣言》等一系列條約,並與德、意、日同盟,加入軸心國。組建和平軍,與日軍對蘇浙皖等省進行“清鄉”的協同作戰,更開 展“新國民運動”,教育反共、建國及復興大東亞。太平洋戰爭爆發後,追隨日本,在政治、經濟、思想文化上全面實施“戰時體制”,與大日本帝國“同生共死”。政權致 1945年8月終戰為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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